文字解读:《喀左紫砂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4-11-22 信息来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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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喀左紫砂保护,继承和弘扬喀左紫砂产业文化,维护喀左紫砂研究、设计、生产、制作、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技艺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紫砂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名词解释
本条例所称喀左紫砂,是指以加工后的喀左紫砂矿石为原料,采用独特工艺制成,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喀左紫砂地方标准的紫砂陶制品及其制作技艺。
三、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喀左紫砂文化传承、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手工产品制作、知识产权保护、生产经营、产业推进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四、实施主体
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喀左紫砂保护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喀左紫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工信部门负责喀左紫砂保护和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与组织推进,指导喀左紫砂协会开展工作。
五、工作原则
喀左紫砂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品牌保护和传承发展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六、具体内容
(一)资源开采和保护
(二)保护和传承
(三)市场管理
(四)创新与发展
(五)监督与管理
(六)法律责任
解读机构:喀左县工信局
联系人:刘大勇
联系电话:1824213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