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喀左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6-26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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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喀左县实际起草了《喀左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并印发了《喀左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预案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喀左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预案主要内容

《喀左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为8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及职责,主要对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能职责、专家委员会职责、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作了相关要求,并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运行机制作了相关规定。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重点对灾害发生前的预警预报、救助准备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第四部分为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害信息报告和灾害信息发布等方面内容。第五部分为救助应急响应,为本预案重点章节,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并明确了各等级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及响应终止。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对受灾群众的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救助开展工作提出工作措施。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装备和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和培训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了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解读部门:喀左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郭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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