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喀左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 年-2035 年)》
发布日期:2025-05-23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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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内容

(一)充分调研喀左县发展建设的现状与趋势,摸清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的现状情况;

(二)解读国内和省内现行建筑垃圾相关规划,评估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问题;

(三)系统预测喀左县建筑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喀左县建筑垃圾治理目标;

(四)研究确定喀左县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提出配套制度、作业规范、收运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具体内容;

(五)根据喀左县建筑垃圾产生量的预测,结合建筑垃圾的空间分布的情况,从减少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方便交通运输、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的角度,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并制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六)制定建筑垃圾设施分期建设计划;

(七)从组织、制度、监管、运营等方面提出工作规划的保障措施。

二、名词解释

(一)建筑垃圾分类

建筑垃圾应从源头进行分类,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处置。

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

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

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

装修垃圾:各类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废弃物。

(二)建筑垃圾消纳

建筑垃圾堆填场:可利用现有低洼地块或即将开发利用但地坪标高低于使用要求的地块作为堆填场,该地块需经有关部门认可,进场物料中废沥青、废管材、废旧木材、金属、橡胶塑料、竹木、纺织物等含量不大于5%可进行堆填处理,根据服务范围本规划4座堆填场。

建筑垃圾填埋场:需要在底部设置防渗系统,设置污水倒排及处理系统,进场物料中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金属、橡胶塑料、竹木、纺织物等含量大于5%的建筑垃圾宜进行填埋处置。

三、规划期限

本次工作规划确定的期限为:2024年一2035年。分两期,近期为2024一2030年,远期为2031一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

四、项目近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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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读 人:崔宏伟

解读电话:0421-4823343

解读单位: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