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喀左县撤销乡镇国库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2-09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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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统一撤销乡镇级国库账户,完善乡镇级账户体系,建立清晰完整的账务管理系统,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明确乡镇级财权与事权,合理配置人员,按照“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二、实施范围

全县22个乡镇街区。

三、实施步骤

(一)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为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结合我县各乡镇街区实际情况,县政府决定各乡镇街区于2024年3月1日前撤销乡镇级国库账户。

(二)明确财政资金性质。各乡镇街区将所属账户内资金按照资金来源、资金性质、资金使用方向进行统计分类,确认资金性质、资金归属、资金使用方向,在国库撤销前,全部转至县级国库。乡镇级国库撤销后,如再发生涉及乡镇国库的收入、退库、更正等业务,统一通过县库处理。

(三)调整税收入库级次。税务部门对相关税收级次、分成比例等进行调整,企业注册属地保留不变,于2024年2月29日将入库级次调整为县级,2024年3月1日起确保各乡镇街区收入准确无误缴入县库。

(四)乡镇财政体制。撤销乡镇级国库后,县乡财政体制保持现有体制不变。

解读单位:喀左县财政局  联系人:管新裙   联系电话:0421-482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