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市)直各有关单位:
《喀左县撤销乡镇国库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公开发布)
喀左县撤销乡镇国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有效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积极性,加强乡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乡镇财政性资金规范性使用,防范化解财政资金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撤销下辖乡镇级国库。
一、总体要求
统一撤销乡镇级国库账户,完善乡镇级账户体系,建立清晰完整的账务管理系统,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明确乡镇级财权与事权,合理配置人员,按照“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二、实施范围
全县22个乡镇街区。
三、实施步骤
(一)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为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结合我县各乡镇街区实际情况,县政府决定各乡镇街区于2024年3月1日前撤销乡镇级国库账户。
(二)明确财政资金性质。各乡镇街区将所属账户内资金按照资金来源、资金性质、资金使用方向进行统计分类,确认资金性质、资金归属、资金使用方向,在国库撤销前,全部转至县级国库。乡镇级国库撤销后,如再发生涉及乡镇国库的收入、退库、更正等业务,统一通过县库处理。
(三)调整税收入库级次。税务部门对相关税收级次、分成比例等进行调整,企业注册属地保留不变,于2024年2月29日将入库级次调整为县级,2024年3月1日起确保各乡镇街区收入准确无误缴入县库。
(四)乡镇财政体制。撤销乡镇级国库后,县乡财政体制保持现有体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