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喀左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08-24 信息来源:县畜牧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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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规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印发辽宁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2〕23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喀左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依据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印发辽宁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2〕233号)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全面调查辖区内生猪和禽类养殖状况。各乡镇(街区)要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养殖场(户),登记造册,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规模场一场一账,散养户一村一账,为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规模养殖场要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污处理设施,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和资源化利用标准;规模以下的养殖户和其它特种养殖畜禽要按照《辽宁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全量收集原则自行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保持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三是对养殖造成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养殖场户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发现因养殖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养殖场户,由所在地乡镇街区政府联合环保、畜牧、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喀左县畜牧发展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