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喀征补公告〔2026〕1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以及为实施喀左县国土空间规划的需求。喀左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坤都营子乡上店集体土地,现将拟征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喀左县2026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东至:农村宅基地;南至:采矿用地、农村道路;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农村道路。
拟征收坤都营子乡上店村集体土地1.8070公顷,其中:农用地1.8070公顷(含旱地1.8070公顷),合计总面积1.8070公顷。
三、拟征收地块开发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四、征地补偿费方式、标准、支付方式及对象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26〕2号)区片地价文件执行,坤都营子乡上店村在喀左县Ⅱ类区片内,区片综合地价为55.5万元/公顷,实际补偿标准为农用地55.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55.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4.4万元/公顷。
坤都营子乡上店村征地补偿费100.2885万元。
该项目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后,征地补偿费通过专户拨付给被征地村或被征地单位。
被征地村在收到补偿费后,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将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至被征地村民。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并发放补偿费用。
六、被征收单位安置方式及对象
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拟征收土地进行审核,采取其他方式安置。
七、本次公告,公告期30日,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被征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期满前向喀左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0421-4823950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如对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自方案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上级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