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共利益的需求,实施喀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征收大城子街道洞上村集体土地0.1363公顷、小双庙村集体土地0.6248公顷、坤都营子乡房申村集体土地0.2919公顷、六官营子镇后坟村集体土地0.0411公顷。现将拟征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大唐喀左双庙风力发电项目。
二、拟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拟征收大城子街道洞上村集体土地0.136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小双庙村集体土地0.624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坤都营子乡房申村集体土地0.291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六官营子镇后坟村集体土地0.041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拟征收地块开发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四、征地补偿费方式、标准、支付方式及对象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26〕2号)区片地价文件执行,大城子街道洞上村、小双庙村位于喀左县一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2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57.6万元/公顷;六官营子镇后坟村位于喀左县二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5.5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55.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55.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44.4万元/公顷;坤都营子乡房申村位于喀左县三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8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48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48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38.4万元/公顷。
大城子街道洞上村征地补偿费9.8136万元、小双庙村征地补偿费44.9856万元;坤都营子乡房申村征地补偿费14.0112万元;六官营子镇后坟村征地补偿费2.2811万元。
该项目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后,征地补偿费通过专户拨付给被征地村或被征地单位。
被征地村在收到补偿费后,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将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至被征地村民。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登记、补偿,并发放补偿费用。
六、被征收单位安置方式及对象
该项目不涉及占用耕地,不涉及农业人口安置。
七、本次公告公告期30日,自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止,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被征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期满前向喀左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0421-4823950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如对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自方案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上级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