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公示(一)
发布日期:2026-09-07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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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全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5〕8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3人,涉及社会保险补贴金额550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喀左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421-4828881。现公示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养老补贴金额 | 医疗补贴金额 | 合计 |
| 1 | 高国英 | 2113241971****0020 | 150 | 0 | 150 |
| 2 | 赵文丽 | 2113241971****3123 | 150 | 0 | 150 |
| 3 | 李玉芳 | 2113241971****1641 | 250 | 0 | 250 |
喀左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