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金星塔矿石精选厂年产萤石矿粉1.5万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4 信息来源:公营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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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金星塔矿石精选厂年产萤石矿粉1.5万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喀左县金星塔矿石精选厂年产萤石矿粉1.5万吨改建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喀左县金星塔矿石精选厂年产萤石矿粉1.5万吨改建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喀左公营子镇王杖子村。
建设内容:将厂区内现有的铁选厂改建成萤石粉选厂,年产萤石粉1.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喀左县金星塔矿石精选厂
联系人:李忠华
联系方式:1363490031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喀左公营子镇王杖子村喀左县金星塔矿石精选厂.
②电子邮件地址:934275185@qq.com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