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财〔2026〕100号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区财政所人员管理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1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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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区:
因机构改革,目前各乡镇街区财政所已撤销,人、财、物归所属乡镇街区管理,相关财务工作由各乡镇街区财政管理办公室承担,所以由喀左县财政局 喀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区财政所人员管理通知》(喀财〔2016〕1号)废止。
喀左县财政局 喀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