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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申报、评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6-01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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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开展市、县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评定工作的请示》(喀民〔2026〕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申报评定方案符合我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及评定方案。自发文之日起,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名录管理。及时将拟申报市级名录的“东山嘴遗址”、“鸽子洞遗址”及拟评定县级名录的“南公营子镇”、“白音爱里村”、“满井”等地名信息进行备案,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并按时向市民政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二)强化保护措施。切实落实后续保护工作要求,组织专人建立完善保护档案,整理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及文化内涵;在城乡建设与文旅规划中充分对接保护需求,设立保护标识,严禁随意更改或废弃已入选名录的地名。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地名文化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入选地名的历史文化价值,扩大我县地名文化的影响力,切实保障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批复。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