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社局档案管理工作,健全档案管理体系,提升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局《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立足人社局党务、政务、业务三大核心职能,规范建档工作,提高归档文件质量,全面推行三合一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三合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建立职责明确、指导到位、执行有力、落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管档案工作原则,围绕“为党育才、为党献策”根本任务,构建权责清晰、分类科学、管理规范、利用高效的档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档案存史、服务作用,保障人社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1、政治引领,党务优先。突出党建工作核心地位,将党务档案作为重点管理类别,从严开展收集、归档与保密管理。
2.职能划分,统一标准。严格按照档案门类划分,执行统一整理、编号、保管标准。
3.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全面收集纸质、电子、声像、实物等各类载体文件材料,做到工作留痕、资料齐全。
4.安全保密,便捷利用。严守档案保密纪律,优化档案检索、查阅流程,兼顾档案安全与使用效率。
(三)工作目标
1.完成人社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合一” 制度编制、审核、备案及正式施行。
2.建立以档案门类为主体的档案目录体系、归档清单、保管期限台账,实现档案分类标准化。
3.完成存量档案规范整理、增量档案常态化归档,同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档案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实现档案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二、实施步骤
人社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按阶段逐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档案 “三合一” 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解读方案、明确要求、压实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档案法规及新标准。
(二)梳理摸排阶段
对历年所有存量文件、档案、声像及实物资料进行全面清点梳理,登记造册,甄别归档与不归档材料,形成资料摸排清单。
(三)制度编制阶段
结合梳理情况,细化完善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形成完整的 “三合一” 制度文本及配套台账、表格。
(四)审核备案阶段
领导小组初审→征求县档案馆专业意见→会议审定→按要求报送县档案馆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
(五)整理归档与数字化阶段
严格按照新制度标准,完成存量档案重新分类、组卷、装订、编号、编目、装盒;建立电子目录,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挂接工作。此后新增文件实行随办随归、年度集中整理。
(六)自查验收与巩固提升阶段
开展内部自查自纠,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完成阶段性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流程,建立常态化档案管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实行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职管” 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档案工作,党务、政务、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各司其职,配合做好资料收集、初步整理工作。明确专职档案管理员,定期组织档案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保持档案队伍相对稳定。
(二)保密管理保障
严格落实档案保密制度,所有涉密党务、政务、业务档案严格执行涉密载体管理规定,规范查阅、借阅、复制流程,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
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 5 月 26 日
附件:
喀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一、档案分类方案
档案实行年度-问题-保管期限、统一分类体系,所有门类档案统一代码、统一编号规则、统一整理格式,做到分类清晰、层级分明、检索便捷 。
(一)门类划分
本单位档案门类划分为文书(WS)、会计(KU)、人事(RS)、照片(ZP)、录音(LY)、录像(LX)、实物(SW)等7个一级档案门类。会计档案分为会计凭证(PZ/01)、会计账簿(ZB/02)、财务会计报告(BG/03)、其他会计资料(QT/04)4个二级门类,其他专业档案按实际情况划分二级门类。
(二)分类方法及档号结构
1、文书档案档号编制方法
文书档案按照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件号
档号举例:K064-WS·2025-永久-业务-0001
说明:K064为全宗号,WS为档案门类代码(文书档案),2025为年度,永久为保管期限, 业务为问题,0001为件号。
2、会计档案的分类方法和档号结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会计类别、年度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案卷号
档号举例:K064-KU·PZ·2025-0001
说明:K064为全宗号,KU为档案门类代码(会计档案),PZ为二级门类代码(会计凭证),2025为年度, 0001为案卷号。
3、人事档案的分类方法和档号结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4、照片档案按照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其中,机构(问题)为可选择项。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照片组号-件号。
档号举例:K064-ZP·2025-永久-业务-0001-0001
说明:K064为全宗号,ZP为档案门类代码(照片档案),2025为年度,永久为保管期限, 业务为问题,0001(前)为照片组号,0001(后)为件号。
5、录像档案按照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其中,机构(问题)为可选择项。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件号。
档号举例:K064-LY·2025-永久-业务-0001
说明:K064为全宗号,LY为档案门类代码(录像音档案),2025为年度,永久为保管期限, 业务为问题,0001为件号。
6、录像档案按照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其中,机构(问题)为可选择项。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件号。
档号举例:K064-LX·2025-永久-业务-0001
说明:K064为全宗号,LX为档案门类代码(录像档案),2025为年度,永久为保管期限, 业务为问题,0001为件号。
7、实物档案按照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件号。
档号举例:K064-SW·2025-永久-业务-0001
说明:K064为全宗号,SW为档案门类代码(实物档案),2025为年度,永久为保管期限,业务为问题,0001为件号。
注:分类方法和档号结构在满足科学性、规范性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编号规范
档号按照分类方法分段组成,上、下位代码之间用 "-"(短横)连接,同一级代码之间用“·”(小圆点)隔开。
1、全宗号:由同级国家档案馆给定。
2、档案门类代码:采用2位字母标识。
3、年度:采用4位数字标识。
4、课题号、项目号、型号:采用4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的组合标识。本机关基建档案项目号按0001、0002……顺序编列。
5、机构(问题):是指作为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问题)名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办公室(综合类)”。本机关机构代码按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编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档案问题代码按0001、0002……顺序编列。
6、保管期限:采用数字与汉字的组合标识。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以"永久"、"30年"、"10年"标识。
7、案卷号:采用4位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 “0”补足。
8、件号:采用4位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
二、各门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文书档案
表1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 序号 | 归档文件 | 保管期限 |
| 1 | 党组、党支部、中心组、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材料 | 永久 |
| 2 |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材料 | 永久 |
| 3 | 本机关党组关于党务工作的请示与上级党委及组成部门的批复、批示 | |
| 3.1 | 重要的 | 永久 |
| 3.2 | 一般的 | 30年 |
| 4 | 党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 永久 |
| 5 | 有关党内人事任免、领导分工 | 永久 |
| 6 | 组织建设中形成的材料以及党员名册、党组织统计报表 | 永久 |
| 7 | 党员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文件材料 | 10年 |
| 8 | 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 永久 |
| 9 | 局长办公会议记录 | 永久 |
| 10 | 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 |
| 10.1 |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材料 | 永久 |
| 10.2 |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 30年 |
| 11 |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 |
| 11.1 | 本机关为主办的文件材料 | |
| 11.1.1 |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 永久 |
| 11.1.2 |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 30年 |
| 12 |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 |
| 12.1 | 本机关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和重要的专题调研材料 | 永久 |
| 12.2 | 上级机关下发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 30年 |
| 13 | 本机关制定的中长期规划、纲要、应急预案 | 永久 |
| 14 | 上级机关及政府部门对本机关工作的批示、批复 | |
| 14.1 | 重要的 | 永久 |
| 14.2 | 一般的 | 30年 |
| 15 |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 |
| 15.1 | 重要的 | 永久 |
| 15.2 | 一般的 | 30年 |
| 15.3 |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 | 30年 |
| 16 | 本机关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 | 永久 |
| 17 |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 |
| 17.1 |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 永久 |
| 17.2 |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 30年 |
| 18 |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大事记、组织沿革等 | 永久 |
| 19 |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简报、情况反映、信息工作等 | 10年 |
| 20 | 机关建设中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 | 10年 |
| 21 | 本机关的文书、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 10年 |
| 22 | 人事任免、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介、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 | 永久 |
| 23 |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 30年 |
| 24 | 机关干部职工录用、转正、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复转、抚恤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 25 |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及立功授奖文件材料 | |
| 25.1 |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 永久 |
| 25.2 |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 30年 |
| 26 | 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 |
| 26.1 |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 永久 |
| 26.2 | 受到警告处分的 | 30年 |
| 27 |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 永久 |
| 28 |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 永久 |
| 29 | 职工花名册 | 永久 |
| 30 | 本机关的财务审计、各种计划、总结、资金请示等材料 | 30年 |
| 31 |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 30年 |
(二)照片档案
表2照片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 序号 | 归档文件 | 保管期限 |
| 1 | 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 | |
| 1.1 | 本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照片 | 永久 |
| 1.2 | 本单位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的照片 | 永久 |
| 1.3 | 领导人、著名人物和国际友人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 | 永久 |
| 1.4 | 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其典型活动的照片 | 永久 |
| 2 | 记录本单位重大事件的照片 | 永久 |
| 3 |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 | |
| 3.1 | 重要的 | 30年 |
| 3.2 | 一般的 | 10年 |
(三)录音档案
表3 录音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 序号 | 归档文件 | 保管期限 |
| 1 | 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录像音文件 | |
| 1.1 | 工作活动、重要会议、外事活动、重点工程、重要人物等 | 永久 |
| 1.2 | 主办或承办的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与社会事业等重大活动 | 永久 |
| 1.3 | 上级领导和著名人物来本单位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或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活动 | 永久 |
| 1.4 | 组织或参与处置的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等 | 永久 |
| 2 |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文件 | |
| 2.1 | 重要的 | 30年 |
| 2.2 | 一般的 | 10年 |
(四)录像档案
表3 录像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 序号 | 归档文件 | 保管期限 |
| 1 | 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录像文件 | |
| 1.1 | 工作活动、重要会议、外事活动、重点工程、重要人物等 | 永久 |
| 1.2 | 主办或承办的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与社会事业等重大活动 | 永久 |
| 1.3 | 上级领导和著名人物来本单位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或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活动 | 永久 |
| 1.4 | 组织或参与处置的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等 | 永久 |
| 2 |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录像文件 | |
| 2.1 | 重要的 | 30年 |
| 2.2 | 一般的 | 10年 |
| 3 | 业务 | |
| 3.1 | 重要的 | 永久 |
| 3.2 | 一般的 | 10年 |
(五)实物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此处不需要编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