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乡镇(场)街道:
为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根据《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修订开展2025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审办内审发〔2026〕2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方式
各单位应当在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录入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将2025年度数据导出并发送至kzxsjjfzg@163.com邮箱,电子邮件中请注明单位名称。
上报完毕后,各单位还应及时备案本单位2025年度年报纸质件。备案的纸质件每一页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审计局3036法规审理室。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并按时报送。
(二)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直报系统使用说明和单机版客户端下载,单机版客户端2026年度未更新可继续使用2025年下载的单机版客户端,如需下载请前往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站全国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专题。
(网址:https://live.zokey.com.cn/ciia/stats 密码:*qgnbsjtjdc~2024-2026!)
(三)各单位除做好本单位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外,还要对本级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协会)的指导工作,并切实履行好统计报表内容审核职责,确保统计调查工作质量。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切实做好统计调查数据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透露有关信息。对未依法履行统计调查职责、汇总数据出现严重错误、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和备案报表的单位,省审计厅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县审计局法规审理与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室
赵振宇 18742118128
喀左县审计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