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启动公告 喀征启公告〔2026〕2号
发布日期:2026-03-26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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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启动土地征收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项目名称
省道北杨线上台子道口改造工程。
二、拟征收(使用)土地位置
拟征收南公营子镇南村、东村、小店村集体土地;拟使用喀左县水利局部分国有土地。具体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四、拟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26〕2号)区片地价文件执行,本项目使用喀左县水利局国有土地部分参照喀左县Ⅱ类区片标准补偿。
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参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辽政〔2015〕198号)文件及喀左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补偿标准执行。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3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该拟征收土地进行审核,涉及应安置的农业人员、标准等情况以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征地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喀左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请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予以配合。对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