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喀征启公告〔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02-27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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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满足公共利益需求,保障被征地农民及相关权益人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项目名称
喀左县2025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四至、位置
东至:旱地;南至:中天铸造;西至:兴凌线;北至:喀左众淼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四至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三、拟征地用途
工业用地。
四、拟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26〕2号)区片地价等文件执行,该项目涉及的喀左县十二德堡镇位于喀左县二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5.5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55.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55.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44.4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该项目用地涉及的具体安置情况以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为准。
六、征地调查及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喀左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请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予以配合。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得突击装修房屋,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1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