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教发〔2026〕7号 关于成立喀左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暨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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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局机关各业务室(部)及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在职教师(含幼儿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补课等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组长:    刘秀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占君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    尚志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敬梅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明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梅鹏飞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李立平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 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  宇  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车瑞丽  县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幼儿园)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焦海亮兼任。

工作专班在县教育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两个专项工作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一) 机关治理工作组

责任人: 梅鹏飞

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内部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作风监督和问题排查。

2.整治机关干部可能存在的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请托办理入学、转学、说情打招呼,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

3.确保局机关在专项治理中率先垂范,廉洁高效。

(二) 学校(幼儿园)治理工作组

责任人: 张志明

牵头部门:监察室

主要职责:

1.统筹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针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专项治理方案。

2.监督检查:组织对学校(幼儿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暗访,重点核查问题线索。

3.线索处置:受理并牵头核查涉及学校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补课等问题的举报线索。

4.执纪问责:对查实的违规违纪教师,按权限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程序移交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5.制度建设:指导学校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防范和监督措施。

二、主要任务

1.部署发动:召开全县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会议,传达精神,部署自查自纠。

2.明确责任:督促各校成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3.畅通渠道:公开省、市、县级和校级举报方式,形成震慑。

4.精准督查:结合群众举报和日常掌握情况,组织有针对性地飞行检查、暗访,特别是节假日、开学前后等关键节点。

5.严查快处:对查实的问题,迅速研究,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局党组或上级纪委,并酌情公开通报,形成警示效应。

6.长效建设:将治理成果转化为制度约束,完善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等机制。

三、工作机制

1.线索统一管理:设立专项举报渠道(电话、信箱),所有线索由学校治理工作组统一登记、分类。涉及机关干部的,及时转机关干部治理工作组办理;涉及学校教师的,由学校治理工作组组织核查。

2.联合督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可抽调两个工作组人员成立联合督查组,由副组长带队进行明察暗访或专项检查。

3.信息通报与问责: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定期在专班内通报。对治理不力、问题频发的学校,由工作组负责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提出问责建议。

    


 

                             喀左县教育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