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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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喀左县司法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喀左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增强政府服务能力。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喀左县司法局根据《喀左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内容及申请公开有关事项的步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了《关于转发《朝阳市涉企行政检查“十不准”》的通知》《关于报送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喀左县行政处罚主体公告》《2025喀左县县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检查事项目录》等文件。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格式。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喀左县司法局创建并管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并由专人审核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喀左普法”公众号发布宪法、民法典、反诈骗及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累计发布约218篇。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县司法局及时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此外,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依法依规,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方便了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公开内容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部分政策文件仅原文转载,缺少配套解读材料。二是公开渠道便民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载体的利用效率不高。三是工作机制规范化程度不高,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存在薄弱环节,业务科室之间协同联动不足,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责任划分不清晰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群众需求,提升信息公开精准度。优化公开内容清单,围绕司法行政核心职能,梳理形成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行政执法五大类重点公开目录,明确公开时限、责任科室;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服务便民实效性。升级政务新媒体运营模式,定期发布图解政策、短视频教程等内容;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规范运行保障力,完善审核办理机制,明确“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流程,杜绝违规公开风险;细化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梳理形成申请接收、研判、答复、归档全流程操作指引,提升复杂申请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