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朝交安〔2025〕90号)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县局研究制定了《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要求
深刻认识我县春运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密集、物资运输繁忙与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叠加带来的安全保障严峻形势,聚焦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和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行业监管部门风险隐患识别与排查整治能力,健全完善“排查-整改-销号-复查”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统筹部署和业务培训,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春运春节期间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内容
紧盯春运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聚焦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漏洞以及以往排查中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围绕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极端天气防范、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
(一)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
1.公路运营
①县域内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的桥梁、长大下坡、背阴路段、急弯陡坡等易积雪结冰路段,铲冰除雪、融雪物资储备及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
②农村公路通客运班线路段中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护栏、警示标志等)设置不完善、损坏缺失或运营养护不到位;
③县内国省干线公路治超检测点称重检测要求落实不到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
2.“两客一危”道路运输
①“两客一危”(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监控平台无人值守、对违法违规行为预警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②“两客一危”企业、农村客运企业无视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冒险运输、涉险运营,旅游包车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线路、非法营运,客车超员、非法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③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实名制购票、行李安检、车辆安全例检等环节存在漏洞;
④“两客一危”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车辆未达到技术标准或超出许可范围运营等风险;
⑤燃气、锂电池等危险货物非法运输,常压罐车未按规定检验、存在“跑冒滴漏”,未规范使用电子运单等问题。
3.城市客运
①城市公交、出租车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火灾、突发客流等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不到位,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
②城市公交、出租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及心理健康疏导不到位,行车组织与客流疏导衔接不畅等风险。
4.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
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部署不到位,未结本单位实际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②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演练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预置及维护保养不到位;
③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脱岗、漏岗,应急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5.安全管理
①春运春节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不具体、推进不力,未形成闭环管理;
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不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要求不力。
(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问题隐患
围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节假日提级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要求执行不力等方面,重点排查:①“两客一危”企业动态监控系统未正常运行、监控人员脱岗,企业负责人未按要求在岗盯守;②公路危大工程(如桥梁加固、边坡治理等)和涉路施工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未落实值班值守和现场巡查管控要求。
(三)以往排查发现问题集中的重大隐患
聚焦2025年春运春节、汛期暑期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高频次、集中性重大隐患,重点整治:①企业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长期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未及时纠正处理;②货运车辆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③危大工程支架支撑体系的基础承载力、结构形式、预压程序、拆除顺序不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或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④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未按规定备案或超出许可(备案)范围、有效期从事交通运输经营活动;⑤企业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⑥“两区三场”(停车场、客运站场、货运场站等)未开展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评估,且无有效防护措施,设置在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灾害影响区域。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县局组织局直各单位开展专题培训,解读工作方案和《自查排查指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部培训,重点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从业人员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能力。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
1.企业自查。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部门及一线从业人员全面参与,对照《自查排查指南》逐项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县级排查。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专项排查组,交通执法队对辖区内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核查涉及重大危险源、未报送自查情况、以往自查隐患为零但监管部门查出重大隐患的企业,确保排查无死角、无盲区。
(三)抽查巡查阶段(2026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1.市级抽查。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辖区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延伸至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核查。
2.省级巡查。省厅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巡查,压实排查整治工作市级带动责任,对未报送重大隐患的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对重大危险源较为集中的地区,由厅级领导带队开展现场巡查指导。
(四)部级检查指导(2026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安排,部领导将带队对我省开展现场指导,部相关司局、海事局将成立检查指导组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并延伸至市或县。各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查指导组开展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局直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实现闭环管理。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求企业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临时安全管控措施,必要时采取停运、停业等提级管控手段,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强化数据报送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统计报送工作。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数据及整改进展情况,需通过指定系统于每日10时前报送县局安全股。县局将加强数据审核,对未按要求上报或数据不实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走过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自查隐患为零但核查发现两个及以上重大隐患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集中培训。
附件: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喀左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