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2025年巩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1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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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161号)的文件精神,依据资金规模、建档立卡人口数量等因素,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巩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如下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喀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421-4838019
附表:1.喀左县2025年项目结余资金清单
2.喀左县2025年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清单
喀左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