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正式开始,现就参保缴费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我市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新生儿、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以及本地居住的外来居民)。
二、集中参保缴费期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待遇等待期
1.连续参保人员,2025年9月30日(含)前已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并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居民医保费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未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政策规定,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2025年和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自2025年度保费到账之日起满3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五、缴费方式
1. 线上渠道:“辽宁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按提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认缴费金额后完成支付;"辽事通"APP下载并完成注册登录,在社保服务或医保缴费模块中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提示操作即可;"辽宁移动办税"APP注册登录后,在社保缴费板块选择城乡居民医保,输入缴费人信息并完成缴费;“支付宝"APP搜索"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进入后选择"社保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输入缴费人信息并完成缴费。
2. 线下渠道:△中国建设银行银行柜面、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朝阳银行 银行柜面
六、咨询电话
喀左县医疗保障局:0421-4826278(医保大厅) 0421-4832301(智慧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