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交发〔2025〕63号 关于下发《货运车辆等级检测超期及 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提醒 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4 信息来源: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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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更好的服务货运司机,降低货运司机投诉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货运车辆等级检测超期及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喀左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日

 

 喀左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印发

货运车辆等级检测超期及道路运输证

年审超期提醒制度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货运司机群体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升服务货运司机的质量和意识,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提醒制度。

一、目的

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避免大货车司机营运证逾期不检和减少大货车司机投诉率问题,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与市场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且持有本地核发道路运输证的所有货运司机。

三、提醒主体

本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具体实施提醒工作。

四、提醒方式

电话提醒:在年检截止前7天进行人工电话提醒,确认司机知晓年检事宜,并解答疑问。

五、信息安全与保密

参与提醒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与保密规定,妥善保管货运司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

六、培训与提升

1.定期组织参与提醒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沟通技巧和服务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收集货运司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提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制定改进措施,不断优化提醒制度和服务流程。

七、监督与考核

1.定期对提醒工作进行内部监督检查,确保提醒信息及时、准确发送,电话提醒服务态度良好、解答专业。

2.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货运司机和社会监督。对因提醒工作不到位导致司机权益受损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将提醒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激励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