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6 信息来源:县民宗局
浏览: 次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喀财指农〔2025〕419号)、《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喀农领发〔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委领导同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班子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6日起,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421-4822801 电子邮箱:kzxmzhzjswj@163.com
喀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