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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全县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0 信息来源:喀左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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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官大海管理区:

根据当前雨情结合宫山咀水库加大泄流情况,经与气象部门沟通,并结合《喀左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防指会商研判,决定自8月20日8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发布黄色预警,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各乡镇街区危险区域人员必须马上安排转移,重点部位一定要防范到位。行业部门密切关注分管领域汛情,高度重视妥善安排,一定要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区每日15时向县防指报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当出现一般(Ⅲ级)事件时,经会商研判,由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黄色预警,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组织县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

(2)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镇(乡、街道)。

(3)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值班。

(4)县气象局每日至少3次报告天气预报,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5)关注市水文局每3小时报告1次洪水预报结果。

(6)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等成员单位联络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7)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8)县防指每日7:30时、15:30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喀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