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2023年11月12日晚5点30分左右,在我县南大桥北侧甬道旁,一名青年女子不慎落水,正在甬道上跑步的张光锐闻讯赶到后,直接跳到冰冷的河水里将落水者救到岸上,并待救护车和警车来到后,将该女子抬上车送往医院。因救助及时,成功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张光锐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女的事迹,充分体现了他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的高尚品格,用实际行动传承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朝委发〔2020〕3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授予张光锐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五万元整。
县政府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广泛宣传学习张光锐同志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无畏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广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喀左,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喀左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