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农发〔2024〕9号 喀左县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4-08 信息来源:喀左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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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农业生产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保障、处置及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农业安全生产、预防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喀左县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喀左县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增强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朝阳市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 目的: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农业农村局对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一套预警科学、信息传递迅速、行之有效的种植业应急预案,组建一支听党指挥、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农业应急救灾防控队伍,提高我县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全力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

业生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的大风(台风)、大雨(暴雨)、大雪(暴雪)、低温冻害、高温干旱、洪涝和冰雹等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

和灾后种植业生产恢复。

(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的工作理念,坚持科学预警、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坚持迅速反应、有效联动的工作方法,坚持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制度。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成员如下:组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计财科、 农业股、综治办、高标办、蔬菜总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产业办、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环保站、推广站、产业办、负责人及各乡镇农业站长组成。

喀左县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1.安排部署全县种植业防灾减灾工作,适时启动《喀左县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及时收集、上报、传达预警及灾情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应的方案和建议。

3.建立值班值宿制度,在灾害多发期和发生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处理。

4.及时核查灾情,组派救灾工作组及专家组,对受灾地区进行灾情察验,并对受灾地区提出抗灾救灾方案。

5.统筹调度,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救灾资金和物资。

6.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汇报工作进度和农业救灾工作情况。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采集

密切与气象、水利以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采集相关预测预警信息和受灾信息,具体内容为: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种植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设施损毁程度,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采取对策措施等。

(二)信息报送

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分为速报、确报、终报三类。速报可通过电话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终报采用书面报告。因不可控因素难以掌握详细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三)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种植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其它突发的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

四、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根据种植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三级启动应急响应,上报灾情信息。

1.一级响应

(1)市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宣布启一级响应,其统计的成灾或绝收面积涵盖我县。

(2)全县因旱、涝受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 60%以上,造成作物不能正常播种或生长;农作物成灾面积(旱灾除外)占播种面积的40%以上,且绝收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

(3)全县因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引起的设施农业等农业建设基础设施损毁占该类面积的20%以上,造成作物不能正常生长。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种植业自然灾害。

2.二级响应

(1)市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宣布启二级响应,其统计的成灾或绝收面积涵盖我市。

(2)全县因旱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 50%-60%,造成作物不能正常播种或生长;农作物成灾面积(旱灾除外)占播种面积的30%-40%,且绝收面积达到4-5万亩。

(3)全县因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引起的设施农业等农业建设基础设施损毁占该类面积的30%-50%,造成作物不能正常生长。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种植业自然灾害。

3.三级响应

(1)市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宣布启三级响应,其统计的成灾或绝收面积涵盖我市。

(2)全县因旱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40%-50%,造成作物不能正常播种或生长;农作物成灾面积(旱灾除外)占播种面积的20%-30%,且绝收面积达到3-4万亩。

(3)全县因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引起的设施农业等农业建设基础设施损毁占该类面积的50%以上,造成作物不能正常生长。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种植业自然灾害。

(二)应急响应行动

1.接到受灾信息后,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制定救灾方案,组织农业救灾工作组直接开赴灾区,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

2在灾区建立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派出核查员、监测员,在现场设置实时传输系统,为不间断指挥提供第一信。

3.县农业救灾工作组与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共同开展查灾、验灾,针对受灾地区的不同特点、受灾作物的种类、受灾面积、受灾程度,提出抗灾自救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救灾工作。

4.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反馈受灾情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5.监督乡镇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6.救灾结束,种植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撤出救灾队伍和设备,接受新任务,总结救灾情况。

五、救灾保障措施

1.组建农业救灾工作组。县成立以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和农业专家为主要力量的农业救灾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县农业自然灾害的救援工作,做好各自农业救灾工作组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工作。预案启动后,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受灾地区,迅速投入工作。

2.建立健全救灾种子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 以种子站为依托,向县政府申请救灾资金,储备应急救灾种子,必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条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 由市政府调剂备荒种子。预案启动后,根据反馈的灾害时间、受灾品种、受灾面积,及时开展救灾种子调拨和配送。如遇灾情严重,出现救灾种子不能满足本地区受灾面积的需要时,可直接下拨或协调在各乡镇之间就近调剂解决,确保开展抗灾自救对种子的需要。

3.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农业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与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取得联系,协调解决如农膜、化肥、资金等农业生产自救所需物资和资金的供应。

4.加强联系,及时反馈灾情信息。时刻保持与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以及各乡镇农业站之间的联系,迅速反馈受灾和救灾情况,为全面指导救援行动提供依据。

5.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县、乡镇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担负起所负责的农业救灾指挥救援工作。预案启动后要迅速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如出现推诿扯皮、不负责任、隐瞒事实等情况,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4年4月1日

 

附件:喀左县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喀左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良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周玉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谷立军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启超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兴智  农业中心主任

成  员:郭东风  办公室主任

    胡清艳   财会股长

    孙文爽  能源服务部副部长

    李立文  农业股股长

     辛宏远  农业执法中队队长

     戴新文  法规股股长

    李永光   农田基本建设部部长

     冯树成  设施农业技术服务部部长

    吴立勇   植保植检部部长

    王玉华   农业技术服务部部长

    任立宏   农业技术服务部副部长

    王进兴  种子管理站站长 

     崔廷奎  喀左县示范繁殖农场场长

     王  冠  喀左县蔬菜种苗技术服务中心

     贾力伟   乡村振兴办股长

    陶成光   县委农办综合股股长

    杨普佳   扶贫办主任

    卜伟利  综治办工作人员

               24小时电话: 0421-482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