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副县长于涛带领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督导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副县长于涛(中)在县中心幼儿园查看相关台账
在新城幼儿园、县第一小学、县中心幼儿园,于涛实地检查了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实施、食品加工环境、食堂环境卫生、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管理等,听取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查看食品原材料供应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台账,并与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认真交流,了解学校(幼儿园)在落实食品安全方面采取的措施等。

副县长于涛(中)在县第一小学听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情况介绍
于涛指出,校园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位师生的健康和安全,要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细抓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落细落实,从细节上杜绝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守好食品安全“生命线”。

工作人员检查是否规范使用餐具消毒柜
于涛要求,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有机结合,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强化食品全链条全流程溯源管理,确保采购、贮存、加工、消毒、留样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保障师生校内用餐安全。要强化安全教育,开好安全教育课程,把重视安全、守护安全意识融入到学生学习、生活中,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举措,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责任,持续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常态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坚决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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