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1-02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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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喀左县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多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基金会”、“学院”、“研究院”、“中心”、“俱乐部”等字样。
二、举报材料要求
举报内容一般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对于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受理举报部门不一致的,受理举报部门应及时将举报材料移交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可向喀左县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喀左县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信函举报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团结路74号喀左县民政局
(二)电话举报
0421-4899660
(三)邮箱举报
电子邮箱:shzzglg2022 @163.com
喀左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