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政办发〔2023〕25号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左县12345平台诉求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喀左县12345平台诉求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喀左县12345平台诉求办理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民服务水平,加大疑难问题解决力度,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辽政办〔2022〕26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喀左县 12345平台诉求办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章 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二条 联席会议是监督指导 12345 平台诉求办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县长、分管 12345 平台诉求办理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街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分工调整或工作变化需要变更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报告,批准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由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需要变更的,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共同研究部署12345诉求办理工作,指导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对12345 平台疑难诉求件、办理职责交叉或不清晰无法明确具体办理单位的诉求件、长期未办结诉求件、社会影响较大诉求件等,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予以推进解决;

(三)商讨解决12345平台诉求办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召集人职责:召集人是联席会议总责任人,对联席会议工作负总责,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解决12345诉求办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五条 副召集人职责:副召集人是联席会议的主要责任人,安排部署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牵头组织并参加诉求办理协调会,听取诉求办理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协调处理诉求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组织研判化解重大和疑难诉求。

第六条  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或者委托副召集人进行召集。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参加。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当准备好汇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要点、详细背景、提交理由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等;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成员单位提交的议题进行汇总,并报召集人确定会议议题、会议时间及形式等;

(四)对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成员单位;对当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下次会议讨论或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县政府协调;

(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12345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跟踪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工作通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七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营商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第八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二)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三)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四)每半月梳理不满意件、长期未办结件、多次流转件、疑难件信息,通过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预警提示单,办理单位应按提示单要求加大办理力度,研究办理举措,限时办结完毕。

(五)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疑难诉求件研判会商、跟踪督办、绩效考评、联合督导等事宜。

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包括党群部门、上级派驻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内的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第十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常态化抓好12345 疑难诉求件的处置工作,并全流程做好相关记录,具体工作流程为:

1.研判:12345 平台每周将疑难诉求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疑难诉求件进行初步研判;

2.会商: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周召集一次例会对无法处置的疑难诉求件进行会商,分管12345诉求办理工作的副县长参加例会;

3.交办:会商后形成意见,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交办至相关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

4.督办:逾期尚未办结的疑难诉求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

第十一条 对推诿扯皮不接件、敷衍答复多次投诉、长期未办结诉求件、经督办仍无进展的,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签批;涉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形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第十二条 对因历史遗留、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暂不明确等原因形成的重要疑难诉求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形成建议意见,报请联席会议或县政府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健全程序规范、落实有效、追责有据、问责有力的工作督办机制。对 12345平台涉及的重大民生事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关事项,指定办理、上级交办和媒体曝光事项,跨层级或涉及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事项,以及办理质量差、推诿扯皮或答复内容敷衍塞责等违反规范要求的行为,加大跟踪、催办和督办力度,依纪依规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追责。

第十四条 12345诉求办结情况与信访考核挂钩,各乡镇街区诉求办结率、满意率、回访率等指标纳入喀左县零访乡镇零访村创建考核工作,作为对各乡镇街区信访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建立诉求通报机制,每月对12345平台诉求办理工作进行通报并就诉求热点进行分析研判,通报至相关领导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诉求办结率、有效诉求满意率、回访率、及时反馈率等指标作为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喀左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和营商环境线下投诉案件办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十七条 各成员单位应参照我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诉求办理工作职责,加强对 12345 平台转派的重点难点诉求件的协调处理。

    

    附件:喀左县12345平台诉求办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