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落实《辽宁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13 信息来源: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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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区: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拓展、提升喀左县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成效,纵深推进 “营商环境深化年”各项任务,坚持不懈统筹推进喀左县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最现实的任务。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紧盯“营商环境深化年”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助企纾困系列政策落实落地。以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践行“只提交一次材料”理念,坚持小切口切入、小场景破题,培育喀左营商环境品牌,强化数字赋能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办理,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配合完善辽宁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强化平台应用,推进企业登记、公章制作、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医保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高频开办事项在线上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交换、准入多环节同步办理,确保全县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天。

2.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差别化待遇。制定出台喀左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清理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行为,全面推行县政府采购评审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维护企业公平竞争。

3.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在线”服务,积极推行发布公告、领取文件、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递交投标文件、开评标等全流程“在线”数字化交易,探索在满足监管的前提下,推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暗标”评标等改革举措。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模块化”管理机制,推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和发改立项前期工作并行办理。探索规范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实行“模块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推进“多测合一”,进一步整合测绘事项,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强化信息共享。深入开展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全流程办理。深入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

5.实施用地审核流程再造。落实《辽宁省加快建设用地审批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建设用地直报制度的通知》,推进建设用地审核直报工作,执行全市5个县(市)建设用地直报省政府审批,市级审查环节转为批后监管。

6.提高办电效率,降低办电成本。年底前,根据市供电公司要求实现全市城镇和农村地区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客户“零上门、零成本、零投资”服务全覆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7.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对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新增工程存储比例降低50%;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按月代发管理的,对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8.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压力。优化银行机构信贷服务,年底前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首户快贷等信贷产品10个以上(县级参考市级要求落实),实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推动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9.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积极落实政务数据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实现数据共享工作任务,优化企业数据查询、企业信用评估、线上撮合对接等功能,为全县中小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提供获客筛选、企业融资需求匹配、贷前审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等服务。

10.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推动复产复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持续规范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手续费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好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政策。

11.推行简易注销程序。优化普通注销程序,方便市场主体通过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公告和债权人公告。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简易程序便捷退出市场。落实好歇业制度,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帮助市场主体再次焕发生机活力。

(二)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2.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构建形成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体系,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13.推进科学精准赋权工作。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重大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涉军涉密等重要领域,凡是下放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冲突的全部予以收回。根据承接能力、承接需求分批次开展向乡镇赋权工作。

14.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由县(市)直相关部门牵头,对本系统自上而下按照省、市、县三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办事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等“十四统一”的要求,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同标准办理。深化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改革,通过数据共享、材料共享、数据核验,按照“只提交一次材料”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为办事人提供精准导航,实现办事流程颗粒化、情景化,体现“无差异”整体服务。

1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以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审批服务为重点,在调整改革方式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网上办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和简化审批方面取得新成效。

16.优化中介服务。落实辽宁省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交易平台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入驻交易平台的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实行网上展示、竞价、中标、评价和投诉,为当事人选择购买中介服务提供便利。

17.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明确“综合窗口”进驻事项,细化服务指南。配强窗口工作力量,加强授权管理,厘清前后台业务边界,确保授权到位、责任到人,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18.完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省市县乡村五级“一网通办”水平显著提升。加快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好差评”等制度,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制定高频服务事项清单,推动高频服务事项好办易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便民事项下沉,将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实现“就近办”。发挥“办不成事”窗口兜底作用,解决“疑难杂症”,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痛快体验。

19.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推动“辽事通”迭代升级,强化“辽事通”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数据汇聚和应用场景建设。推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教育等政务服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杜绝线上线下不一致、“两张皮”、“刷数据”等问题,确保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方便、快捷。

20.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完善64个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应用场景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办理,以及掌上办、免证办等服务方式,推出30个左右省级定标、全省统一的“一件事”,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21.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跨省通办”的工作要求,对服务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改造,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用户互通互认,实现140个事项“跨省通办”。

22.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各部门要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电子证照。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等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23.实施水电气公共服务与行政审批有效衔接。夯实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全流程“一口受理”、“一网通办”。统筹整合水电气等公用服务报装、验收等环节的材料要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施公用服务“联合报装”、“联合验收”,真正实现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

24.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资金支持、企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领域打造一批“免申即享”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主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等,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资金、补贴等。

25.加快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深化年”各项任务,重点围绕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关键环节,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方面,推行各项改革创新举措,解决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26.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建设城市数据大脑,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对接辽宁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一体化应用支撑系统。建立省市县数据共享清单、需求清单,完善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完善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建设,打造“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专属数字空间。

(三)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7.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手段,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日常涉企执法检查全部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全面梳理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做到照单监管。加强抽查检查计划统一管理,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智慧监管。

28.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消防、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安全生产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29.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利和企业家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增强企业和企业家安全感,非重大敏感时期,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或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涉企和涉企业家案件办理标准,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30.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实效和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1.开展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织全县律师为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制、消除管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32.打造公正司法环境。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涉市场主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胜诉退费不及时、不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年底不立案等5个专项整治;实施依法打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打击虚假诉讼等5个专项活动;推进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多元化解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涉企法律服务等5个“我为企业办实事”专项活动。

33.开展涉企案件评估。落实《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着眼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将司法行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严格把握逮捕、延押、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定条件和羁押必要性,切实防止实践中涉民营企业案件因不必要的羁押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等情况出现。

34.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立,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全面保护好在喀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四)建设健康良好的信用环境

35.持续整治政府失信行为。贯彻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政府拖欠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

36.强化信用监管。强化与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重要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建立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信用良好行政相对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五)建设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

37.提升外资企业服务。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外资企业服务提升行动,充分落实辽宁省优质外商项目投资奖励资金政策,加大金融机构对外资的金融支持,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38.强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对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强化推广应用,更大范围释放改革开放红利。

39. 提升外贸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落实全省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工作要求。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

40.打造对外开放平台。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辽宁进出口商品线上展示交易会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代参展”、“线上参展”等方式参加重点境外展会,鼓励支持外贸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等重点展会。

(六)塑造宜商宜业的人文环境

 41.加大人才引育留用力度。推动落实“兴朝英才计划”,支持引才荐才平台建设,开展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活动,服务专业技术人才2000人(县级参照市级要求落实)。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开展补贴性培训4000人次。着力培育“辽宁工匠”,新增高技能人才400人。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加强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宣传。鼓励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服务人才及家属就学(业)、医疗保健、父母养老等政策措施。

42.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43.强化“政企直通车”应用。线上应用省“政企直通车”服务专区,健全企业需求与项目管家线上匹配机制,线下持续完善项目管家“1+1+NV”服务体系,强化网格化专业服务。完善涉企问题协调处置机制,实现7×24小时在线政策咨询、反映诉求、建言献策、举报投诉,实现涉企服务全覆盖,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44.转身向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变被动接诉为主动问需。持续开展“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解答、解读企业群众关心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群众沟通互动渠道。建立常态化“部门领导走流程”工作机制,通过领导干部走流程,着力破解企业办事痛点难点堵点,倒逼改革,真正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七)优化便民利企的发展环境

45.培育打造营商环境建设品牌。以“营商环境深化年”重点任务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加速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抓好营商环境品牌建设任务,提升品牌建设成效和知名度,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

46.建设开发喀左县大数据应用平台。整合全县数据资源,建设数据智能管理平台和数据支撑体系,通过共用共享和大数据、云计算等资源,提升域内数字化治理能力。

47.优化平台提升政府部门服务能力。优化升级“智慧城管”,建设城区“智慧交管”平台,建设朝阳市应急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能(县各职能部门依据上级部门建设的平台落实相关工作)。

48.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审批、政务服务、监管、司法、执法、诚信、服务理念等领域,深入整治“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审批业务不规范、办理体验感差、政务服务便利度不高、涉企服务效能低、行业监管不到位、“立案、审理、执行”难、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政府和企业失信以及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突出问题,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

49.强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强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问题线索查处制度,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建立专门台账,跟踪推动相关问题线索“清零”。强化数据赋能,纪委监委开展智慧监督、精准监督,逐步实现相关投诉实时受理、即时分办、全程可溯。集中查处、及时通报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向问题突出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抓落实的责任。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责任、量化指标,明确阶段任务,建立分工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调度。

2.强化改革理念。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改革的创新工作主动认领,揭榜挂帅,先行先试,本土培植,结合实际进行改革探索,对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适时上升为法律法规,一地成熟、全县复制,一事成熟、全县推广。通过改革倒逼政府转变职能、促进干部思想解放和观念转变、破解体制机制难题。

3.完善制度体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快出台并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及时跟进研究大数据、互联网监管等相关法律制度。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4.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两办督查室,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月调度、季通报。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完成情况纳入2022年度营商环境绩效考核体系。

 

喀左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附件:喀左县落实《辽宁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喀左县落实《辽宁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任务分解
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配合完善辽宁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强化平台应用,推进企业登记、公章制作、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医保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高频开办事项在线上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交换、准入多环节同步办理,确保全县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天。县市场局县市场局配合完善辽宁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强化平台应用,推进企业登记。
公安局公章制作
县税务局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
县人社局社保登记
县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县医保局医保登记
人民银行喀左支行银行预约开户
2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差别化待遇。制定出台喀左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清理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行为,全面推行县政府采购评审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维护企业公平竞争。财政局

3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在线”服务,积极推行发布公告、领取文件、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递交投标文件、开评标等全流程“在线”数字化交易,探索在满足监管的前提下,推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暗标”评标等改革举措。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模块化”管理机制,推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和发改立项前期工作并行办理。探索规范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实行“模块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推进“多测合一”,进一步整合测绘事项,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强化信息共享。深入开展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全流程办理。深入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县营商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营商局、县政府信息中心  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合一”,进一步整合测绘事项,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强化信息共享。深入开展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全流程办理。深入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
自然资源局、县营商局  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模块化”管理机制,推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和发改立项前期工作并行办理。探索规范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实行“模块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供电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5实施用地审核流程再造。落实《辽宁省加快建设用地审批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建设用地直报制度的通知》,推进建设用地审核直报工作,执行全市5个县(市)建设用地直报省政府审批,市级审查环节转为批后监管。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广电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6提高办电效率,降低办电成本。年底前,根据市供电公司要求实现全市城镇和农村地区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客户“零上门、零成本、零投资”服务全覆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县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年底前,实现全市城镇和农村地区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客户“零上门、零成本、零投资”服务全覆盖。
市场局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7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对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新增工程存储比例降低50%;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按月代发管理的,对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人社局

8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压力。优化银行机构信贷服务,年底前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首户快贷等信贷产品10个以上(县级参考市级要求落实),实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推动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喀左支行发改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9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积极落实政务数据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实现数据共享工作任务,优化企业数据查询、企业信用评估、线上撮合对接等功能,为全市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提供获客筛选、企业融资需求匹配、贷前审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等服务。发改局税务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县供电公司
政府信息中心
10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推动复产复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持续规范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手续费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好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政策。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民政局、市场局、人民银行喀左支行、县营商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11推行简易注销程序。优化普通注销程序,方便市场主体通过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公告和债权人公告。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简易程序便捷退出市场。落实好歇业制度,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帮助市场主体再次焕发生机活力。市场局

12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构建形成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体系,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13推进科学精准赋权工作。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重大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涉军涉密等重要领域,凡是下放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冲突的全部予以收回。根据承接能力、承接需求分批次开展向乡镇赋权工作。 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14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由县(市)直相关部门牵头,对本系统自上而下按照省、市、县三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办事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等“十四统一”的要求,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同标准办理。深化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改革,通过数据共享、材料共享、数据核验,按照“只提交一次材料”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为办事人提供精准导航,实现办事流程颗粒化、情景化,体现“无差异”整体服务。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1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以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审批服务为重点,在调整改革方式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网上办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和简化审批方面取得新成效。市场局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16优化中介服务。落实辽宁省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交易平台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入驻交易平台的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实行网上展示、竞价、中标、评价和投诉,为当事人选择购买中介服务提供便利。市场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17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明确“综合窗口”进驻事项,细化服务指南。配强窗口工作力量,加强授权管理,厘清前后台业务边界,确保授权到位、责任到人,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18完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省市县乡村五级“一网通办”水平显著提升。加快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好差评”等制度,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制定高频服务事项清单,推动高频服务事项好办易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便民事项下沉,将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实现“就近办”。发挥“办不成事”窗口兜底作用,解决“疑难杂症”,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痛快体验。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19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推动“辽事通”迭代升级,强化“辽事通”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数据汇聚和应用场景建设。推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教育等政务服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杜绝线上线下不一致、“两张皮”、“刷数据”等问题,确保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方便、快捷。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0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完善64个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应用场景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办理,以及掌上办、免证办等服务方式,推出30个左右省级定标、全省统一的“一件事”,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1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跨省通办”的工作要求,对服务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改造,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用户互通互认,实现140个事项“跨省通办”。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2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各部门要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电子证照。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等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政府信息中心、营商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3实施水电气公共服务与行政审批有效衔接。夯实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全流程“一口受理”、“一网通办”。统筹整合水电气等公用服务报装、验收等环节的材料要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施公用服务“联合报装”、“联合验收”,真正实现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住建设局、水利局、县供电公司

24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资金支持、企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领域打造一批“免申即享”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主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等,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资金、补贴等。营商局科技局、税务局、人社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5加快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深化年”各项任务,重点围绕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关键环节,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方面,推行各项改革创新举措,解决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6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建设城市数据大脑,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对接辽宁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一体化应用支撑系统。建立省市县数据共享清单、需求清单,完善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完善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建设,打造“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专属数字空间。政府信息中心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7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手段,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日常涉企执法检查全部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全面梳理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做到照单监管。加强抽查检查计划统一管理,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智慧监管。市场局司法局、发改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8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消防、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安全生产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全覆盖的重点监管。营商局市场局、应急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29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利和企业家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增强企业和企业家安全感,非重大敏感时期,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或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涉企和涉企业家案件办理标准,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县公安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30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实效和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县司法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31开展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织全县律师为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制、消除管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县司法局

32打造公正司法环境。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涉市场主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胜诉退费不及时、不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年底不立案等5个专项整治;实施依法打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打击虚假诉讼等5个专项活动;推进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多元化解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涉企法律服务等5个“我为企业办实事”专项活动。县法院

33开展涉企案件评估。落实《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着眼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将司法行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严格把握逮捕、延押、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定条件和羁押必要性,切实防止实践中涉民营企业案件因不必要的羁押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等情况出现。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34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立,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全面保护好在喀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县市场局县公安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35持续整治政府失信行为。贯彻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政府拖欠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县发改局县发改局贯彻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
县营商局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政府拖欠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
36强化信用监管。强化与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重要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建立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信用良好行政相对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县市场局县发改局、县营商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37提升外资企业服务。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外资企业服务提升行动,充分落实辽宁省优质外商项目投资奖励资金政策,加大金融机构对外资的金融支持,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外资企业服务提升行动,充分落实辽宁省优质外商项目投资奖励资金政策。
县发改局加大金融机构对外资的金融支持。
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38强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对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强化推广应用,更大范围释放改革开放红利。县商务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39提升外贸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落实全省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工作要求。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县税务局县税务局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落实全省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工作要求。
县商务局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
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0打造对外开放平台。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辽宁进出口商品线上展示交易会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代参展”、“线上参展”等方式参加重点境外展会,鼓励支持外贸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等重点展会。县商务局县商务局
41加大人才引育留用力度。推动落实“兴朝英才计划”,支持引才荐才平台建设,开展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活动,服务专业技术人才2000人(县级参照市级要求落实)。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开展补贴性培训4000人次。着力培育“辽宁工匠”,新增高技能人才400人。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加强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宣传。鼓励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服务人才及家属就学(业)、医疗保健、父母养老等政策措施。县人社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2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3强化“政企直通车”应用。线上应用省“政企直通车”服务专区,健全企业需求与项目管家线上匹配机制,线下持续完善项目管家“1+1+NV”服务体系,强化网格化专业服务。完善涉企问题协调处置机制,实现7×24小时在线政策咨询、反映诉求、建言献策、举报投诉,实现涉企服务全覆盖,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县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4转身向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变被动接诉为主动问需。持续开展“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解答、解读企业群众关心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群众沟通互动渠道。建立常态化“部门领导走流程”工作机制,通过领导干部走流程,着力破解企业办事痛点难点堵点,倒逼改革,真正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县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5培育打造营商环境建设品牌。以“营商环境深化年”重点任务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加速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抓好营商环境品牌建设任务,提升品牌建设成效和知名度,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县营商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市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6建设开发喀左县大数据应用平台。整合全县数据资源,建设数据智能管理平台和数据支撑体系,通过共用共享和大数据、云计算等资源,提升域内数字化治理能力。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7优化平台提升政府部门服务能力。优化升级“智慧城管”,建设城区“智慧交管”平台,建设朝阳市应急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能(县各职能部门依据上级部门建设的平台落实相关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按上级部门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48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审批、政务服务、监管、司法、执法、诚信、服务理念等领域,深入整治“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审批业务不规范、办理体验感差、政务服务便利度不高、涉企服务效能低、行业监管不到位、“立案、审理、执行”难、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政府和企业失信以及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突出问题,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县营商局县(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此项重点工作任务。
49强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强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问题线索查处制度,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建立专门台账,跟踪推动相关问题线索“清零”。强化数据赋能,纪委监委开展智慧监督、精准监督,逐步实现相关投诉实时受理、即时分办、全程可溯。集中查处、及时通报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向问题突出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