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等相关规定,现将“喀左县公营子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内容如下:
一、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喀左县公营子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
规划概况:产业园位于喀左县公营子镇塔子下村和塔子沟村,规划范围:西至建宁街,北至牤牛河,东至敖喀线和明晖街,南至山脚边缘,至规划期末(2035年),规划乡村振兴产业园内国土总面积为149.12公顷。
规划期限:2022年至2035年。
产业园发展定位:重要的冶金铸造和新兴产业基地,以工业为主导,积极发展少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工业企业,同时带动物流业和居住、休闲的滚动发展,集工、贸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园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喀左县公营子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公营子镇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1351601786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中和信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南大街124号
联 系 人:刘斌 联系电话:13842170556
邮箱:7945788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范围: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规划实施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等。
内容:
1、公众关心的规划区域环境现状问题;
2、公众关心的规划实施引起的环境问题;
3、公众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eKOoBOtQdXeQDAWcJs9Sw
提取码:cnih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方式: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喀左县公营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截止到2021年12月9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和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