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某等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案
发布日期:2021-11-30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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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中发现,韩某某等4人经营的4家保健品门市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领导批准后于2021年7月7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此案移交喀左县公安局。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杨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