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就业面临的突出情况和建议
发布日期:2021-05-11 信息来源:喀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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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位于辽宁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受2020年疫情影响,2021年就业难度将会持续增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第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和上半年经济走势研判,结合喀左县实际情况,现将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就业面临的突出情况和建议汇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稳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受疫情影响,就业难度加大。

 2020年喀左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870人,通过电话、走访等跟踪调查,部分高校毕业生因疫情未外出就业,在家中备考,等待公务员事业编等就业机会,结合当下的情况来看,多数2020届的大学生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按照往年比例,预计今年返喀生源800人左右,加之上年未就业人员,无疑会加大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二)片面的追求高薪水,大城市。

当前,大部分毕业生过分看重薪水待遇,而忽略了自身的专业特长和长远发展,追求大企业,而不愿意到基层工作,追求到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发展,不愿去中、西部和边疆地区发展,但这些地方往往最需要大学生奉献才智、建功立业的地方。   

(三)缺乏自主择业目标,有业不就现象严重。

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求职出现了盲目和跟风现象。疫情对企业的发展确实有一定的影响,但全面复产复工后,企业全面复苏,并提供岗位增加毕业生的就业机会。但似乎政府公务员、事业编等职位更受毕业生青睐,觉得那才是“铁饭碗”,即便是和用人单位签约了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就业后又辞职的现象时有发生,2020年,为解决返喀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就业部门多次联系县域企业,如喀建集团、赛克瑞斯、大成国际温泉酒店等,为其提供岗位,却均因距离县城远、工资待遇低、岗位不符合理想要求等理由被毕业生婉拒,发生这种现象是毕业生自身缺乏择业目标所致。“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在现今毕业生中愈演愈烈,这给高校就业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给社会又造成了人才资源的巨大浪费。

二、农民工稳就业面临的突出情况 

(一)企业原因

1、由于疫情影响,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市场订单与消费不足、经营成本过高等问题,直接导致企业用工需求减少。企业因疫情大量裁员,部分农民工被迫下岗,虽然企业已经全面复工复产,但复工后的收入也有所下降。

2、在就业机会方面,即使其他条件相当,企业方还是更倾向于把入职机会给非农民工。求职中不平等的就业机会使农民工成功就业的难度加大,而且在就业待遇方面,农民工工作强度大,且普遍薪资偏低,导致县域内农民工流入外地就业。   

(二)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1、大多数农民工掌握的专业技术等级较低或没有专业的技能,无法适应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只能从事简单、繁重的体力劳动。

2、农民工群体获得就业信息等各方面的渠道都很有限,导致在选择就业岗位上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普通人力资源相比,农民工获得就业机会的信息更倾向于利用非正式渠道,他们进城务工途径通常不会通过政府、媒体、中介,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老乡等社会关系进城务工。

3、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大多数农民工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仍然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往往从事危险系数高、工作环境差、恶意欠薪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频频发生,再加之农民工在教育方面的劣势,使他们缺乏法律意识,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2020年,县监察大队共协调处理农民工拖欠工资案件49件,仅仅是一小部分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建议 

(一)依靠网络渠道,宣传就业信息 

利用校园网络招聘平台、网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手机APP等方式,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主动对接国家网络招聘平台“24365”开展线上招聘活动。

(二)政府应起到统筹协调和主导作用,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工作摆在首位。

强化政策引导,促进多元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贫困地区,到非公企业工作;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大就业政策扶持力度(创业带头人、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方式);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增加岗位工资,从而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生源地就业,为家乡的建设作贡献,给广大的毕业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实现最大限度就业。

(三)积极引导农民工学习技能,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

积极探索开展农民工专场技能培训,针对农民工所需,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做到“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定培”。同时,在培训专业的设置上尽量贴近农民工就业特点,积极开展家政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农民工稳定就业的能力和竞争力。

(四)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就业服务,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促使农民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依托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做好岗位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利用“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实现有序对接,切实提升农民工转移就业质量。

(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加强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专线电话,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受理等服务,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力度,同时加大对农民工群体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