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待遇保障室、医药服务管理室)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和督查,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档案和年度工作考核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务公开、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权责清单。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负责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待遇标准,落实大病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助力健康扶贫,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结算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机制和管理办法。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具体待遇和支付政策。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负责落实医药服务、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相应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相关动态调整机制和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基金监管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室)。
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省、市医保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指导规范全县医疗保障智能信息化建设。
负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湖南路与青年街交叉口西60米
四、办公时间
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
0421-5252805(综合办公室)
喀左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 姓名:刘利军 |
|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局党总支书记 | |
| 工作分工:负责局党务、政务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信访维稳、风险防控等工作;分管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
| 姓名:王洪海 |
|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 |
| 工作分工:负责人事调整、药品价格及招标采购、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定点医药机构审批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政策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分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室、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工作;牵头市县医保业务考核工作。 | |
| 姓名:张兴东 |
|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党总支副书记 | |
| 工作分工:负责基金监管、内审内控、信用体系建设、行政执法、法治建设、信访维稳及打击欺诈骗保(电诈)专项整治等工作,分管基金监管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