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10-15 信息来源:县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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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

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编制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县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县区域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工作。

(十三)开展城乡规划用途管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建设条件的确定和建设工作规划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审查规划区内进行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设计方案。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各项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向建设单位出具规划核实证明。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设立和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技术标准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国际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依据上级部门授权监督国际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七)负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政策咨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管理喀左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信息、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审批、机构编制、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职务评聘管理、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退休老干部管理、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管理,依法办理会计事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报部门预决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上级总工会决定,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制定机关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适合机关特点、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机关生活。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推进自然资源行业依法行政;负责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负责对遵守和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权责清单拟定;负责12345平台的接转件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调查监测与开发利用室(国土空间工作室、矿产资源管理室)。贯彻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组卷、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乡(镇)村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工作;负责开发区项目用地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负责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党政同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耕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占补平衡及进出平衡的考核任务:负责永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初审。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工作;负责拟订土地供地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基准地价的测算和修订工作;负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县级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办理,组织协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喀左县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场街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等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县本级所辖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水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储备土地的成本核算,参与储备土地宗地交易价的拟定,提供土地供求信息,保证国有土地资产增值、保值和土地利用的市场需求。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管理县级发证权限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指导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牵头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和责任落实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工作。牵头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重大建设项目等提供地质环境意见;组织实施已立项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和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承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行政执法室。负责全县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动态巡查工作;受理处置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投诉、举报案件。

三、办公地址:

喀左县大城子镇湖南路190号

四、办公时间:

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

0421-4823950


喀左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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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胡殿发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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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志敏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局党务、群团、机关运行、乡村振兴、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土地收储利用工作及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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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中民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局矿权审批监管、矿山生态建设、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化石保护和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及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福强.jpg

姓名:孙福强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依法行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基层所管理及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