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
项目概况:为加快喀左县产业发展和新城镇建设步伐,喀左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成立了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5年9月编制完成了《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该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开发区全域和中心区两个层次:开发区全域包括原公营子镇、中三家镇和原冶金铸造工业园区,下辖21个行政村,189个村民组,总面积355km2。中心区范围为:南至牤牛河南约一公里处的山坡;西至牤牛河北支流西侧山坡,包括两河交汇三角地;北至丛元号水库周边;东至东部山坡起坡处,规划总面积约为70.11km2。其中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为省级开发区选址,其范围是:东至东部山坡起坡处,南至规划锦承铁路复线;西至牤牛河北支流,北至长深高速公路,规划总面积约为10.09km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要求,该规划需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示。
二、环评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委托单位: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永峰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东北大学
联系人:付忠田 E-mail:a83673173@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规划方案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规划实施后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良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议。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该规划的建议和意见,为第二次信息公开提供基础。
任何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