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 领导讲话
· 政府文件
· 公告公示
 
 
  2007年政府实事工程
  2006年政府实事工程
  2005年政府实事工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政府实事
 
2008年喀左县政府承诺实事工程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为全县人民突出办好10件实事。为确保这10件实事的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对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
   办好10件实事,是我县坚持以民为本、突出发展要务、构建和谐喀左的重要举措,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所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来深刻认识为民办好这10件实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把为民办实事作为顺民意、解民忧的民心工程来抓,确保年内目标全部实现。
   二、明确任务,认真履行职责
   县政府确定了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明确了每个项目的工作目标、负责领导、责任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各牵头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中的牵头协调职责,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为实事的完成创造良好条件,共同推动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强化监管,确保工作落实
   县政府将定期和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对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调度和检查。宣传舆论部门要认真宣传实施为民办实事的作用和意义,及时报道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督查部门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对按照要求如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对任务完成差的单位不仅要通报批评,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政府2008年突出抓好的10件实事说明

  一、省道建三线大北段公路拓宽改造工程
   道路全长29公里。在原路的基础上,两侧各加宽4.5米,使路面宽度达到24米。8月30日前竣工。
   责任领导:高鹏
   承办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人:赵豁然
   二、大凌河西支城区段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东起自来水公司水场,西至五家子大桥,总长1550米、宽360米,建设河床防渗、两岸河堤、橡胶坝工程。 6月30日前竣工蓄水。
   责任领导:高鹏
   承办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于维和
   三、县城街路建设工程
   1.南五路,南起南山咀村,北至五家子村,全长2012米。
   2.滨河北路,东起城西大桥,西至磐龙山,全长2954米。
   3.广电东街,北起团结路,南至建设路,全长226米、宽12米。
   4.食品公司东路,全长353米、宽5米。
   责任领导:高鹏
   承办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人:王前进
   以上四项街路建设工程,均在8月末前竣工。
   四、县城第三初中、第四初中续建工程
   1.第三初中,占地9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461平方米。
   2.第四初中,占地9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781平方米。
   责任领导:高鹏
   承办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教育局
   责任人:于维和 李明春
   以上两项工程,均在8月末前竣工。
   五、县蒙古族高中古塔分校教学楼、卓南分校综合楼建设工程
   1.蒙古族高中古塔分校教学楼,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
   2.蒙古族高中卓南分校综合楼,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
   责任领导:程欣
   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人:李明春
   以上两项工程,均在8月末前竣工。
   六、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占地面积213亩,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11月末前竣工。
   2.启动污水处理厂工程,占地200亩,日处理能力5万吨,2009年完成。
   责任领导:高鹏
   承办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人:王前进
   七、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打水源井80处,解决农村重度缺水地区人畜饮水困难。10月末前完成。
   责任领导:孙国德
   承办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计兴俊
   八、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
   1.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提高农村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基金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
   责任领导:孙国德
   承办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局
   责 任 人:李青山 李克 杨勇
   九、启动实施城镇特困居民租房补贴、继续实施城镇特困户“温暖工程”
  1.对城镇特困居民无房户实行租房补贴制度,每户居民每月补助100元。
   2.继续对城镇特困户实行冬季取暖补贴。
   责任领导:孙国德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霍子荣 于维和
   十、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困难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贴
  1.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学费、杂费。
   2.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课本费。
   3.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寄宿生活补助费。
   责任领导:程欣
   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人:李明春


 

辽ICP备06002381号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 管理员信箱]
主办: 中共喀左县委 喀左县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中共喀左县委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中共喀左县委信息中心   Tel:0421-4826823   访问统计
[376517]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