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喀左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停运)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6-24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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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停用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停用管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喀左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原则及目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及停用管理要遵循“属地为主、规范管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设施完好、运行稳定、水质达标、效益持续”的目标。
具体内容:
一、管理体系
二、运行维护管理
三、设施停用及重新启用管理
四、资金保障
五、监督考核
六、附则
名词解释: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城市建成区和城镇(包含乡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包括污水收集系统、预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施、生物处理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
解读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联系人: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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