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消安委办〔2025〕11号 关于喀左县平房子镇北洞村三组0015号平房“5.16”亡人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信息来源: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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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左县平房子镇北洞村三组0015号平房“5.16”亡人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喀左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0时21分许,位于喀左县平房子镇北洞村三组0015号平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火灾事故发生后,喀左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辽政办〔2021〕52号)文件要求,提请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徐广强任组长,副县长王辉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应急、公安、消防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事故调查组,由消防部门牵头负责此次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现将具体火灾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发生场所概况

(一)地理位置及建筑情况

起火场所位于喀左县平房子镇北洞村三组0015号平房,该房屋建于2001年,位于北洞村党群活动中心东南0.3公里处,其主体建筑坐北朝南,东侧为赵洪远家民房,西侧为潘树新家民房,南北两侧均为乡村道路。院落西南角为自建彩钢瓦草棚,其面积约为15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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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火灾现场平面示意图

(二)主要人员情况

死亡人员:张桂金,女,汉族,出生日期:1953年10月29日,身份证号:211324********1924,住址:喀左县平房子镇北洞村三组0015号;

张桂金儿子:陈亚东,男,汉族,出生日期:1991年7月2日,身份证号:211324********1919,住址:喀左县平房子镇北洞村三组0015号,联系电话:1834020****;

张桂金女儿:陈玉侠,女,汉族,出生日期:1979年7月22日,身份证号:211324********1928,住址:喀左县平房子镇北洞村三组0004号,联系电话:1359185****;

(三)亡人个人身体情况

经调查走访,张桂金生前行动能力良好。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

(一)接处警和力量调度。119指挥中心于2025年5月16日0时21分接到报警,位于喀左县平房子镇北洞村三组平房发生火灾,指挥中心共调集2站4车16人赶赴现场扑救,大队指挥员遂行出动。

(二)处置经过。5月16日0时36分,喀左平房子镇政府专职消防站(辖区站)首先到达现场,5月16日0时55分,火灾被扑灭,5月16日1时20分,警情处置结束。

三、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此起火灾事故造成张桂芝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3万元。

四、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火灾发生后,调查人员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亡人生前生活情况等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对现场进行勘验。

(一)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结合视频分析、人员调查、火灾现场燃烧痕迹、证人笔录,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0时10分许;起火部位为张桂金家西间房次卧室;起火点为火炕上表面东北侧0.5m*1.2m区间处。

(二)起火原因的认定

根据火灾现场物证提取情况;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陈述、属地公安民警走访排查、电表及气象数据提取分析结论、室内电气线路断痕分析、视频监控画面截取分析和火灾事故现场勘验等程序,该起火灾可以排除外屋厨房用火不慎、室内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定论为当事人吸烟并醉酒入睡遗留火种引燃火炕表面被褥及堆放的可燃物蔓延成灾。

(三)火灾发生的性质

该起火灾属于A类火灾。

五、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

1.地方乡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平房子镇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未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存在不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力度不够。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不到位。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流于形式。

2.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平房子镇北洞村委会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不到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不力,开展群众性的自防自救工作不扎实。

(二)行政处理建议

针对平房子镇政府在此次火灾事 故中暴露出的严重问题,现提出处理建议:一是责令平房子镇政府全面反思问题根源,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书面深刻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方向与措施;二是建议县纪委监委介入,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主体展开调查,全面核查问题线索,以严格的执纪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切实强化基层干部队伍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维护行政工作严肃性与规范性;三是全面开展案例学习,举一反三加强弱势群体包保服务,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杜绝同类型事故发生。

六、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乡镇街区应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职责的落实,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二)开展事故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各乡镇街区、各行业部门要结合火灾事故教训,从消防责任落实不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不深入等方面,指导、支持和帮助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认真查摆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经常性的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做实做细。

(三)加强宣传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街区、各行业部门要针对火灾高发区域、高发场所、高发时段和致灾原因,精准开展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利用各级媒体和媒介广泛推送冬春季节和大风天气消防安全提示,依托电视、网络、微信、短视频、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播放“小火亡人”消防安全提示和事故案例。街道、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基层网格员,要深入老旧小区、群租房、村民自建房等、重点人群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敲门行动”,“面对面”宣讲消防安全常识,提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营造群防群治良好的社会氛围。

 

喀左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此页无正文 )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


喀左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印发



经办人:陈旭光、朱鹏宇        电话:4863905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