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喀左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5-30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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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喀左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制订的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朝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喀左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八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本预案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第二章:管理职责,共4条,明确喀左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专业技术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共3条,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级别、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第四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共4条,明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响应和终止措施。

第五章:后期处置,共3条,明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后期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与总结评估工作。

第六章:保障措施,共4条,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保障、物资经费保障、通讯与交通保障及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章:奖惩,共1条,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奖惩措施。

第八章:附则,共3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术语名词解释、本预案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更新以及发布时间。

 

解读机构:喀左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章学锋 

联系电话:0421-482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