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3-31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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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依据《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农〔2018〕629 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4〕87号),等文件要求和县财政预算安排,喀左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市乡村振兴局备案。请相关单位、乡镇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附件: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喀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 备注 |
1 | 村级垃圾转运处置资金 | 392 | |
2 | 防止因灾返贫项目 | 240 | |
3 | 乡村振兴学校建设项目 | 27.1 | |
4 | 合计 | 6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