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2-17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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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环节

(一)采购食品时,应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的商场、超市、商店、小摊点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二)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由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生产日期、保质期”。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放食品的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存放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可能被污染、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四)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五)选购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肉类产品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是否公示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的胴体上是否加盖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购买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摊位上是否公示有产地、供货商、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六)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注册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依据保健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购买,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食用。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七)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分割销售的进口肉类产品,销售者是否公示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

 

二、家庭储存与处理

(一)分类存放,生熟分开。生肉、海鲜等需密封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避免汁液污染其他食物。熟食、即食食品应置于上层,生食放下层。

(二)控制储存时间。冷藏食品(4℃以下)建议2-3天内食用,冷冻食品(-18℃)不超过3个月。剩菜需在2小时内冷藏,复热需彻底煮沸。

(三)解冻科学化。避免室温解冻,推荐冷藏室缓慢解冻或用微波炉解冻功能。

 

三、烹饪与食用

(一)充分加热,避免生食。肉类、蛋类、海鲜需彻底煮熟(中心温度≥70℃),慎食生鱼片、溏心蛋等。烹饪食品时,要确保食物煮熟煮透,特别是肉类、蛋类、豆类等食品。未煮熟的食品可能含有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二)避免交叉污染。烹饪过程中,要使用不同的刀具、砧板和餐具,避免生熟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同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避免将细菌带入食品中。

(三)厨房卫生关键点:刀具、砧板区分生熟使用,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定期清理冰箱,避免霉菌滋生。

 

四、外出就餐与外卖

(一)选择可信商家。查看餐厅食品安全等级(“笑脸”标识),优先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店铺。外卖送达后检查包装是否密封,食物是否变质。

(二)避免高风险菜品慎点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尤其在夏季高温时段。

 

五、特殊人群需谨慎

婴幼儿:避免蜂蜜(1岁以下)、整颗坚果等窒息风险食物。 

孕妇:忌食生肉、生蛋、未经巴氏杀菌的乳制品。 

过敏体质者:仔细阅读食品成分表,警惕过敏原(如花生、麸质)。

 

六、维权与投诉

若发现食品问题: 

1. 保留证据(如食品样品、购物小票、照片)。 

2. 立即拨打 12315 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必要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