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第二初级中学 部门预算公开(2025年)
发布日期:2025-01-1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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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教育方针搞好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2.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切实抓好初中义务教育。

3.做好学校的安保工作,及时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

4.做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现有学生1634人,在编在岗教师187人,退休教师113人。学校设置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科研处、团委。

第二部分 2025年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25年二初中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5年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喀左县第二初级中学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决算的原则,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我校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27.5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2627.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2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上级文件规定的教师大病医疗费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 2256.47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9.97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异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及教师工资滚动调整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所致,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2627.5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27.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无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1793.597167万元,固定资产1793.597167万元,其中房屋资产1014.214345万元;通用设备(含一辆车)773件,价值640.542895万元;专用设备46件,价值62.8961万元;家具、用具等450件,价值29.18368万元;图书61130册,价值46.760147万元。

本单位建筑物和设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

(五)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无“三公”预算经费,无人因公出国出境,无国内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033第二中学部门预算批复表(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