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2025年)
发布日期:2025-01-17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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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202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服务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负责对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 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查处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或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组织县域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县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一组织、协调县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对食品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进一步调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交流。承担食盐、酒类流通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拟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认证认可活动、认证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及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工作制度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地方中药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及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城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和服务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2个,即: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喀左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1117.34万元,较上年减少502.35万元;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5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17.34万元,较上年减少502.35万元。

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经费为1003.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114万元,其中:、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2.41万元、公用取暖费26.84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劳务费34.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修费)2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支出113.955万元,比2024减少25.34万元,减少18.19%,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调整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费:2025年预算8.2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1.16万元,减少63.48%。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2、印刷费:2025年预算3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57.14%。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3、邮电费:2025预算2.41万元,较2024预算减少0.4万元,减少14.23%主要原因是邮电费不再核定,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4、差旅费:2025预算1万元,较2024减少1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5、劳务费:2025年预算34.15万元,较2024年增加0.65万元,增加1.94%。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核定28.5万元,与2024年持平。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预算5.93万元,较2024增加3.93万元,增加196.5%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8、维修(护)费:2025年预算2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60%。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9、水费:2025年预算0.55万元,与2024年持平。

10、电费:2025年预算4万元,与2024年持平。

11、公用取暖费:2025年预算26.84万元,与2024年持平。

1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23万元,与2024年持平。

 

四、关于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5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39.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5万元。2024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数38.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1万元,原因为市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中车辆费用增加

五、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1231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9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3个,涉及资金75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