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数据局(含中心)部门预算公开(202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中共喀左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推进全社会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等职责,划入喀左县数据局。
(2)喀左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研判数字经济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县数字经济相关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权限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新型智慧城市和相关衍生产业发展,组织推进数字经济技术创新、政产学研用结合及数字经济产业化工作,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创业投资,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和新业态的形成等职责;划入喀左县数据局。
(3)原喀左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喀左县数据局。
(4)中心职责:即党群工作;承办牵头拟定数字喀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数字喀左建设具体工作; 承担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和拟定全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工作;承担协调各部门拟定和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措施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目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承担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政务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基带板就建设工作统筹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承担喀左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规划工作。承担组织对各乡镇场街、县直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绩效考核和满意度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1)喀左县数据局本级;
(2)喀左县数据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喀左县数据局(含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喀左县数据局及中心2025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11万元;喀左县数据局2025年预算支出81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2万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811万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694.34,较2024年预算增加116.66万元,增加16.8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保险也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支出80.40万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75.51万元,比2024年增加4.89万元,增加6.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共经费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1. 办公费:2025年预算11万元,较2024年6万元增加5万元,增加83.33%。
2.取暖费:2025年预算43万元,较2024 年持平。
3.邮电费:2025年核定1.9万元,较2024年预算核定0.41万元增加1.49万元,增加363%,主要原因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4.差旅费:2025年核定5万元,较2024年预算核定的3.6万元增加1.4万元,增加约39%,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5.电费2025年0万元,较2024年核定7万元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核定4.5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638.30万元,固定资产638.30万元,其中构筑物2.64万元,设备(含三辆车)586.1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9.5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有5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目标。
(五)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较2024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