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公开(2025年)
发布日期:2025-01-17 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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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公开(2025年)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朝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58号)中共喀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喀左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喀委办[2019]7号)精神,设立中共喀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喀左县监察委员会喀左县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县纪委在县委和市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县监委对喀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中共喀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七)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考核。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5部门预算范围包括

1、县纪委监委本级

2、二级预算单位: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452.19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9.32万元,减少1.31%,主要原因2025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支出,压减不必要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支出308.31万元,比2024减少5.53万元,减少1.76%,主要原因2025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支出,压减不必要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费:2025年预算115.0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8.35万元,减少13.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支出

2、印刷费:2025年核定10万元,与2024持平

3、电费:2025年核定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4、邮电费:2025年核定4.6万元,较2024增加0.6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5、取暖费:2025年核定3.54万元与2024持平

6、差旅费:2025年核定30万元,与2024持平。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核定27万元,与2024持平。

8、水费:2025年核定0.72万元,2024年没有此项预算。

9、劳务费:2025年核定18万元,2024年没有此项预算。

10、工会经费:2025年核定19万元,与2024持平。

11、其他交通费用:2025年核定59.4万元,较2024增加1.5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年核定16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9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做此项安排。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886.74固定资产696.3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51件,价值607.45万元;家具、用具等755件,价值88.93万元。无形资产190.3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我单位没有项目预算。

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24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批复表(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