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喀左县教师进修学校共有在岗教职工58人,高级职称教师39人,中级职称14人,技术工5人。学校设有12个部、室、处。担负着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教师培训、教科研指导等工作任务。
我校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使教职工素质明显提高。一方面我校狠抓教职工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始终把提升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放在学校整体工作的首位。
依法治校,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我校在制定、修改学校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完善了校级班子周工作汇报制度和主任双周工作汇报制度,使我校的管理日益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了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聘任。
我校以课程改革为中心,开展师训、干训、科研活动。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干部、教师培训活动,积极开展优秀课和论文的评选活动,以召开课改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为教师相互学习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师校的引领教育科学研究、指导科学实践的功能。
认真做好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教育评估工作。通过测评、检查等形式,对全县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调查监控,为指导学校教学管理、改进和完善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可靠依据。同时我校协助教育局教育教学评估工作,为深化课程改革提供有利保障,充分发挥了评估的诊断、指导和激励的功能。受到了基层校的好评和教育局领导的认可。
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我校是全县中小学干训基地和师训基地,学校办学条件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经几年的努力,我校现已达到省级标准化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担负着全县中小学校长、主任培训、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项工作。为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们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人为本,创建和谐师校,创造一流业绩,打造喀左教育发展的航空母舰为工作目标,确保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师培训教育计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范围包括喀左县教师进修学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790.4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42.22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二、运行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支出39.71万元,比2024年减少3.68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1、 办公费:2025年预算10.91万元,与2024年增加1.9万元。
2、 水费:2025年核定0.4万元,与2024年减少0.42万元。
3、 电费:2025年核定4.6万元,与2024年减少0.1万元。
5、取暖费2025年核定14.79万元,与2024年持平。
6、差旅费:2025年核定9万元,与2024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7、2025年邮电费0万元,与2024年减少0.77万元。
8、2025年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减少3万元。
7、2025年劳务费0万元,与2024年减少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做此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1197万元,固定资产1197万元,其中房屋资产1000万元;通用设备(含一辆车),价值162万元;专用设备2.5万元,图书,价值8.5万元;家具、用具等218件,价值2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我单位培训费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
(五)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4年持平,均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