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草局积极开展秋冬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5-01-20 信息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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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为了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野生动物资源及栖息地、迁徙通道,近日,县林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通过播放录音、发放宣传单、宣传册、走访等形式宣传《湿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走访群众了解违规违法占用湿地、滥捕乱猎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情况。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5台次,人员25人次,发放宣传册120册,宣传单900份,走访群众16人次。近距离、面对面向人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两法及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基本知识走进乡镇、村组、广场、社区、小区。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县营造了珍爱湿地、守护湿地,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闫淑兰)
(责任编辑:张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