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储备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3 信息来源: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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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的通知》(辽民宗发【2022】5号)及2025年项目库工作要求,现对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储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3日起,公示期10天(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3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421-4822801


电子邮箱:kzxmzhzjswj@163.com


附件:喀左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储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