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分配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2 信息来源: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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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的通知》(辽民宗发〔2022〕5号)、朝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朝财指农〔2024〕442号)及喀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喀财指农〔2024〕430号)、中共喀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批复》(喀农领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经请示县委领导、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班子研究,现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12日起,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421-4822801  电子邮箱:kzxmzhzjswj@163.com

喀左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喀左县202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

第二批资金160万元分配结果公示-喀左县民宗局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的公示0001.jpg